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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06
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陈青云律师为库车市第三中学师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安全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在假期期间的自我防范意识,2023年7月3日上午,我所律师陈青云作为库车市第三中学法制副校长,为该校师生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讲座,库车市第三中学七年级和八年级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陈青云律师结合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发生在同学们身边常见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以及因这些不良行为给未成年人带来的相关法律后果。陈律师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入刑的年龄界限、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及产生犯罪的成因、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进行,给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安全教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本次讲座,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让师生在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本内容的同时,也真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遵纪守法的目的。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此为契机,开展更多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与同学和谐相处,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和意识,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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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03
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潘亚萍律师受库车市妇女联合会邀请前往热斯坦街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

2023年6月26日上午,作为库车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的成员,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潘亚萍律师受库车市妇女联合会邀请到库车市热斯坦街道,为联合会承办的在全市开展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专题讲座。本次专题培训的参加单位有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市委办、融媒体中心、宣传部、机关事务办,机关工委、市妇联、总工会、团委、工商联等市直八个单位的新党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在讲座中,潘亚萍律师谈到该法出台的重要性: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长、父母必须“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与家庭、孩子、政府部门职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社会其他机构等都密切相关的法律。潘亚萍律师首先从该法的法律责任部分,辅以代表性的案例,强调该部法律赋予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同时潘亚萍律师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十大法律规定亮点,向学员们逐一解读。 其次,潘亚萍律师进一步解析了该部法律规定下家庭教育的概念、重要性及当前社会现状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所产生的案例及危害后果,呼吁每一位干部,在法律层面上,从执行法律规定和日常的家庭教育相结合,在本职工作中尽心履职,为实现肩负爱护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出发,落实和宣贯该法并运用该法。 最后,潘亚萍律师以案释法,通过某地虐待儿童案、遗弃案、私家车充当校车超载案、儿童平板“涉黄涉暴”案等热点案件举例讲解重点法律规定,也进一步探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双减”政策方面提供的指引。 作为库车市妇女联合会在库车市设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站”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承担社会责任,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维权,引导注重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律师的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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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03
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阿克苏地区律协举办“庆七·一红歌会”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讴歌党领导中国人民走过的102年光辉历程,激发律师行业的爱国主义热情,弘扬民族精神。2023年6月25日上午,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与库车市其他部分律所组成参赛小组作为第5队,积极参加了阿克苏地区律师协会组织的本次红歌比赛。歌声回荡、余音绕梁,本小组选送《唱支山歌给党听》《四渡赤水出奇兵》作为参赛曲目,并以《红船诵》朗诵穿插在比赛活动中。经过激烈角逐,最终第5队荣获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活动现场,各个参赛队通过激昂的歌声演唱着一首首各自选送参赛的曲目,每名参与者都在歌唱红歌过程中追忆着历史,缅怀着革命先烈的英勇,感恩着中国共产党伟大的领导。 本次活动不仅使我所律师在歌声中重温了革命年代老一辈艰苦奋斗精神,更进一步增进了我所律师和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交流与协作,充分展示了律师团队之间团结奋进的精神面貌,升华并凝聚了红色力量,抒发了新时代律师的爱党爱国情怀。 通过本次比赛,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革命精神、弘扬时代主旋律,抒发对中国共产党的深情与祝福,坚定新时代、新征程永远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展示律师行业风采和执业为民、弘扬正气、激励人心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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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03
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曹志武、洪霞律师应邀为伊犁州直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授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近日,伊犁州直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开班,来自州直八县三市的四十多名医疗保障工作人员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2023年6月15日上午,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曹志武、洪霞律师应邀为培训班授课。 2021年6月11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这既是一部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规章,也是国家医保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洪霞律师从制定背景、重点条款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三个方面,对《程序规定》进行了解读,让参训人员对管辖、回避、执行、期间与送达等行政执法实务常用条款,有了较为全面准确的认识。 曹志武律师向参训人员介绍了近年来医保案件发生的特点和发展态势,对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的170件典型案件作了深度统计分析,讲解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把握和裁量权运用规则,特别提示行刑案件衔接要件和程序。 两位律师以案释法,剖析涉法社会热点事件,生动深刻,吸引参训人员认真聆听。在互动环节中,曹志武律师还与参训人员就浙江永嘉县某医院与县医保局之间长达七年的“骗保”案进行了讨论,现场氛围融洽。 曹志武律师将其个人收集的医保曝光案件及常用医保政策法规汇编自费装订成册,无偿分发给参训人员,为其今后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全体参训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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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03
律师牵线客户交流地方国企合规建设经验——新业集团与兵团电力集团开展国有企业合规建设交流会

为加强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经验的共享,提高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在我所合规管理委员会律师的牵头组织下,2023年6月19日下午,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电力集团”)、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三方在新业集团联合组织召开了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交流会 新业集团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刘根康、法律合规部部长蔡彦涛、法律合规部副部长李媛,兵团电力集团总会计师丁小辉、综合管理部蒋龙珍,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瑶律师、刘艳红律师等参加了本次合规建设交流座谈会。 新业集团和兵团电力集团均是我所重要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在交流座谈会上,新业集团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刘根康首先简要介绍了新业集团的基本情况、依法合规治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兵团电力集团总会计师也简要介绍了兵团电力集团的基本情况,公司合规管理建设情况;罗瑶律师就目前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新规要求、律师参与合规管理建设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进行了介绍。而后,三方与会人员就国企合规管理建设过程中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合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合规管理建设中的重难点事项进行了相互交流及经验分享。 本次国有企业合规建设交流会,为国有企业的合规建设提供了沟通分享实务经验的平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各领域的合规要求不断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经营行为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本次交流会旨在通过分享企业合规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国有企业内部合规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加强国有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加速合规建设步伐。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强化服务国有企业全面合规,助力国有企业实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高质量稳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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